原标题: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之后也是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然而在实际变更的时候,为了降低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建议最好还是协商之后变更,避免闹上法院,这对孩子必然会造成一定影响,严重的话甚至还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理造成阴影。
网友咨询: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
1、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随时变更,但是不能随意变更,因为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须经另一方同意,对方不同意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满八周岁的话,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抚养权的权利主体是夫妻或原夫妻双方,即子女的父母双方,子女并不拥有抚养权;因此子女无权要求抚养权变更。子女如果想跟随另一方生活,在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由另一方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的方式,实现抚养人的变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乔博雅律师简介
河北鹏逍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3年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公司法、合同、劳动法、婚姻、民法等民商领域的法律服务和研究。本人秉承专业、诚信、高效的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