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是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如果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的。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承担举证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刑事判决书上会不会检方证据?
一、刑事判决书上是否有检方证据
刑事诉讼判决书不会有检方的证据,刑事案件作出宣判后,案件证据会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由人民法院作为档案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一) 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二) 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三)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
①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羁押日期等;
②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情况;
③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④判决结果和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对一审判决,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