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关于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的专项整治活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协同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对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开展联合布控措施。
近日,在机场公安协助下,西山法院成功控制一名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并督促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你好,这里是机场指挥中心,我们刚刚布控到一则被执行人刘某的订票信息,航班号是CZ6700,起飞时间是今天上午11点15分。”
“好的,我们马上赶过来。”执行干警张浩然挂断电话,立马着手准备案件材料,组织人员驱车赶往长水机场。此时距离飞机起飞还有不到两个小时。
执行干警到达机场后,请求机场公安将被执行人刘某拦截在登机口,同时立马乘坐机场接驳车赶往登机口。到达登机口后,环顾四周并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身影。
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刘某在得知因机票原因无法登机时,竟不顾机务人员的劝阻执意离开。随后,执行干警又对该楼层逐一巡查,但仍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的踪迹,最后只得拨通了刘某电话。
“我现在已经出机场了,我不会回来的……”被执行人刘某话音未落,机场登机口的提示音在电话那头响起,执行干警敏锐意识到刘某现在还在候机区内,立即组织两名法警值守在安检出口,一边请求机场公安通过监控继续寻找被执行人,一边通过电话继续做被执行人刘某的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刘某终于主动现身。他说道:“我为了这次出行准备了大半年的时间,但没想到你们会在机场查到我。”
随后,执行干警一行人带着被执行人刘某连忙驱车回到西山法院,申请执行人早已在院里等候。在调解室中,被执行人刘某哭诉着近年来被列为限高被执行人后的诸多不便。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刘某以分期还款的方式,于2024年7月28日前向申请人支付14万余元。随即,刘某当场履行了部分执行款。
考虑到被执行人刘某认错态度良好,且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能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西山法院决定慎用善用强制执行措施,对刘某予以口头训诫,并督促被执行人刘某如期履行债务。
本报记者 魏晓露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