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凯里市公安局向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移送涉税违法线索,黔东南州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稽查局随即对该公司开展立案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检查相关账簿凭证、运用税务信息系统,对该公司人员、发票、资金等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该公司账目混乱、成本资料、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且该公司以支付手续费方式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102份(发票金额共计16,878,000.00元)作为报销凭证,并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虚假成本,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等有关规定,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虚开发票行为作出追缴税款489.84万元、罚款50万元的税务处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同时,鉴于该公司虚开发票金额巨大,情节严重,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于2020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将本案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通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系统向社会公示该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及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等情况,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2023年3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来到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室,满目愁容地向稽查干部请求。“纳入失信主体后,好几家老客户都与我们终止了合作,我们甚至连参与投标的资格都没有,公司寸步难行,艰难度日呀!我们再也不做这种蠢事了,我们已经筹钱将欠缴的税款、罚款、滞纳金都缴清了,快把我们公司的失信信息提前停止公布吧!”在收到该公司提前停止公布的申请后,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聚焦信用修复工作,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在符合提前停止公布条件的情况下,将该公司失信信息从公布平台上撤出,使它能及时参与投标项目,助力企业实现减“负”增“信”,帮助企业重塑良好信用。
“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生命线”,涉税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牢固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理念,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不要因为“一步失信,处处受限”时,才追悔莫及。(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