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为了做好行政处罚措施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衔接。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行业禁入、限制从业的规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强化对被实施行业禁入、限制从业的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