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超部门履行判决程序
针对目前案件增多、并有案件被法院查封账户的情况,经咨询法官,现提供以下履行程序,此程序仅供参考,具体还需要结合具体承办法官的要求、相关单位的财务报销流程和制度:
一、履行判决的准备工作
1、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1- 2名 (1名备用),负责接收法院判决和执行通知书、索要和保管供应商资质材料等工作。如法院发至各区党委办公室主任或法务办,法务或各区办公室主任会将判决复印件交至其手中,该专门负责人员要签收,留复印件一份。建议绘制EXCEL表格录制判决内容,案判决或执行通知的期限,认真履行,如进入执行需要联系执行法官询问细节。
2、安排具体分管本公司法务工作的领导(副总或部长),以督促履行工作,及时决策。
二、具体情况下的履行流程
1、法院已下达判决,原告尚未未申请强制执行,我司主动履行判决:
原告(个人)出示收条,写明判决字号、收款时间,签字并按手印,同时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我司留取身份证复印件、判决复印件、收条原件,并按财务流程请款、付款。
2、法院下达判决,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尚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我司得知已进入执行程序或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将执行裁定通知书复印,原件交法务留存。联系执行法官,取得法院账号信息,打款到法院账号,到相应银行取汇款回执,凭此回执到法院立案收费窗口领取对应发票,请法官出具结案证明。凭此发票和执行裁定、判决复印件办理请款手续;
3、法院下达判决,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已对我司采取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
我司获得冻结、查封等通知后,联系执行法官,取得法院账号信息,打款到法院账号,到相应银行取汇款回执,凭此回执到法院立案收费窗口领取对应发票,请法官出具结案证明和解除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通知书。凭此发票和执行裁定、判决复印件办理请款手续;
综上,在案件判决下达到我司后,商超指定工作人员签收判决书后,该工作人员应尽快将情况通报分管的副总或其他领导,尽快办理请款,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对我司账号采取强制措施,而且进入强制执行,还要额外缴纳执行费,使法院群体对我司有个不良的评价,如情节严重,还会使我司被加入被执行人黑名单,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还会对法定代表人的出行带来诸多不便。希望各部门与法务认真配合,积极履行判决并做好记录工作。紧急情况及时取得联系,并积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