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婚案件法院是有审理期限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也就是说,就离婚案件而言,法院从立案到判决,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三个月内判决;如果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应在6个月内判决。法官久拖不判,如果没有法定理由,法官的做法就是违法。
为此,开庭之后需要多长时间才会下判决书,这个问题是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的。有时法院当庭宣判,过两三天就能收到判决书;也有的需要等许久。但无论无何,法院下发判决书的时间必须在法院的审理期限之内。
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院判决书的送达一般有两种方式:
1、根据当事人书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确认的地址邮寄送达;
2、双方同时到庭签收,这种方式便于计算判决书的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