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随着审判李法官敲下法槌,天峻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案件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从立案到宣判用时不到1小时,创下刑事案件结案用时最短纪录。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审结向被告人送达的是一份“表格式”刑事判决书,也是天峻县法院首次发出“表格式” 刑事判决书。
表格式判决书的结构和布局一改以往裁判文书较为冗长的特点,精炼了判决书的内容,将公诉机关、被告人基本情况、指定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情况、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权利告知等裁判要素以表格形式予以列明。相较于传统的判决书,呈现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的特点,表格模板与判决内容的结合,不仅能快速捕捉关键有用的信息,也能让法官从“长篇大论”式文书说理中解脱出来,真“一纸判决”,节约审判资源,真正实现案件质与效的有效统一。
“表格式”判决书,当庭制作、当庭送达,不仅方便被告人对判决的阅读和理解,还可以做到简案快审,提高审判效率。今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争议不大、被告人认罪认罚、以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天峻法院都将采用“表格式”判决书,在缩短判决书制作时间的同时更加直观、简明扼要,让被告人和社会公众更容易理解。
下一步,天峻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推进速裁程序“提速增效”,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积极推广表格式判决书的适用,持续优化审判资源,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不/忘/初/心/跟/党/走
供稿:天峻法院
编辑:罗楚江
审核:詹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