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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辟谣裁判文书网下线传言 判决书下架判决书下架什么意思

访问: 203 发布时间: 2024-02-16 21:30:03

近期关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去留问题在网络上引发讨论,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答记者问,称将采取线上公开和线下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变相辟谣所谓裁判文书网将下线的传言,对于这个通报内容怎么看?分享一点我的看法供参考。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关于裁判文书网的事情我昨天发了一篇文章,主要是近期有媒体报道法院系统正在建设裁判文书库,供法官干警内部专网查询,此事叠加裁判文书网文书数量减少的疑问,有自媒体就声称裁判文书网要线下,并质疑从此裁判文书不公开无监督。

这个事情我上一篇文章也说了,即便裁判文书网停摆,也有审判宣告公开和线下申请公开渠道,而当事人对案件进行监督并不以是否对公众公开为前提,所以不上网不等于不公开也不等于无监督。结果我这后台来了一堆吵架的,有说我是给最高法洗地的,有说他们当地法官跟他说就是不上传的,有说让我等着十天之后见分晓的。

所幸也没有等十天,最高法昨天上午发布了一个《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同时发了一个答记者问,这里边很明确说了将采取线上公开和线下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并且说明司法公开既包括在线公开,也包括线下公开;既包括向当事人的公开,也包括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对不同形式、不同对象的公开,法律有着不同要求。

这里的表述基本上就跟我之前理解的一样,有的人给我留言说对当事人公开不算公开,那你去跟最高法杠,不是我定的。

至于公众查阅权利和不同查阅渠道的解读我上篇文章说的比较多了,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总之所谓裁判文书网下线停更的谣言就不攻自破了。

但是好像有些网友还是没看懂这个通报,也有人提出一些疑问,那我再详细聊聊。

首先最高法这个答记者问很有趣,咱先不说也没有说是哪个记者问的了,他们选的由头是《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社会上、特别是法律人都很关注,所以才答记者问。但这个多少有点自己给自己找台阶的意思,因为他们这个公告跟答记者问是同时发布的,社会上还没来得及对公告表达关注呢,您哪怕等半天再发这个答记者问也行啊。

这个文件跟之前网传的建立裁判文书库的文件还不是一份,实际上这里提到的案例库并不是网传的那个案例库,财经网此前报道就提到过,最高法院在同步筹建“人民法院案例库”,供各级法院、广大法官使用,并适时、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开,供社会公众使用。

所以这个事儿的逻辑是,之前在建这个公开案例库,现在为拓宽参考案例来源开始为将向公众公开的这个案例库征集案例,又因为征集案例公告受到关注答记者问题,虽然大家可能不是因为这个公告才关注,但不重要,很显然案例库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二者是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

那也有人担心,是不是网站还在,但是内容不更新了,这个答记者问里也说了,各级人民法院仍将定期在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

这个话说的很明白,就是传播层面这个发布逻辑有点生硬,其实你就直说我们回应社会关切,顺便征求案例就行了,不知道是不是怕被人说舆论裹挟,这也是个细节。

其次关于裁判文书网的公开数量减少问题,最高法也是做了回应。证实从2021年7月开始,最高法按照有关各方的反映、诉求和建议,采取了一些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严格风险筛查、完善公开标准,每年上网文书数量开始减少,到2023年1月至今,上网文书数量为511万件。

原因其实大家都能想到,内部来说检索不便利、标准不统一、权威度不够,外部来说涉及权利保护问题,常常有当事人,包括公司、企业,提出投诉;此外有的商业公司将爬取的文书数据,这个都是确实存在的,某些司法数据平台你们的数据哪来的,大家不清楚么?不过这里还提到有违法违规的灰产问题,这个我倒是第一次看见。

总之最高法承认自2021年以来,优化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的工作一直在有序开展,但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注意是从未!

简单一句话,就是文书确实少了,因为标准更严格了,筛沙子的网眼小了沙子就少了呗,你不能说不许人家筛吧?本来也是要筛的。

今天有一个网友问我说以后能不能从裁判文书网判断一个人是否涉诉,我就跟他说本来也不能完全排除涉诉,因为就是有不公开的情况,这个我们跟欧盟那边的大陆法系国家都一样,欧盟各国也主要是最高法高法公开,基层法院判决公开的少,这个我上期文章也有介绍。

另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就是很多人认为这个文书公开数量应该线性增长,这个其实本身也有问题,因为文书的数量是跟实际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相关的,如果文书线性增长,也就是说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这个是不可能的,跟一个国家人口的变化、社会治理情况、经济发展情况都有关系,案件数量会有波动但不会完全是上涨,甚至有的时候可能下跌,不能没有案子你文书蹭蹭往出冒,从长期看这个想法就不切实际。

另外现在全国法院系统在推行枫桥经验、诉源治理,我以前也提过,很多法院特别喜欢诉前调解,有的地方都开始搞无判决的法庭了,那你要是直接调解解决就没有判决书,而调解结案之前就明确规定是不需要上网的,所以这个也会影响最后公开的数量。当然这个无判决法庭我个人多少有点疑问,但确实这个趋势是有的,影响判决书公开数量的因素是很多的,老实说很难光从数量来评价公开的情况。

第三关于裁判文书网后续的运转,最高法也是给出了回应,我觉得有三点值得关注。

一线下查询方式如何明确?最高法也说了将采取线上公开和线下查询相结合的方式,那么线上的渠道大家都知道,线下的查询渠道似乎很多人不了解。

我上篇文章一说有线下查询有人就急了,说我千里迢迢去法院查询太不方便了,这我也不理解,因为当事人会由法院提供判决文书,您要不是当事人您为什么要去千里迢迢之外查一个判决文书?这是有什么实际需求呢?还是说就单纯的是为查而查?还是说您是做这方面研究的?我确实看不到有这种需求,如果有欢迎在评论区补充。

但确实线下查询途径很多人不了解,比如说我现在想查劳荣枝的死刑复核裁定,最高法的线下查询途径是什么呢?我不是当事人能不能查呢?这个我觉得一个是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而且线下跟线上能不能结合起来,现在立案都能线上立案,我查阅一个裁判文书,如果符合条件,能不能我也在线申请然后法院在线提供?这个我非常建议最高法考虑一下,这样大家都省事儿,不然一堆人跑去法院查判决,法院也得出人力物力接待。

另一个最高法应该把线下查询途径,作为法院公开司法、阳光司法的一个宣传落脚点向公众介绍,你们当初怎么宣传裁判文书网上线的,现在好歹拿出一半力量来宣传一下线下查询好不好,这是我一个小期待。

二是公开标准到底是什么?

这里最高法提到,有很多人觉得裁判文书会给自己造成影响,要求在互联网上发布文书应经本人或本单位同意。

我觉得这个要求如果满足,就没有多少裁判文书可以上网了,大家想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如果被判有罪,通常是不太愿意的;民事案件的胜诉一方可能会愿意,但是败诉一方恐怕不会愿意,那你说败诉方是不是当事人?照这么说可能最容易上网的就是刑事案件被判无罪的判决书,以及一些双方诉讼结果旗鼓相当的判决,那我觉得这文书库参考价值就太低了。

所以我觉得这根本就是无理要求,因为判决结果本来就都是公开宣告的,依法公众就是有查询裁判文书的权利,既然查询没有当事人同意为前提,为什么满足查询需求的上网就要当事人同意了?

现在无非是对个人的隐私、商业机密做一定的保护,这里自然人的身份信息我觉得有必要保护,做一些隐名、脱敏处理,商业企业的工商信息没有必要保护,商业秘密可以保护,企业负责人的一些人身信息应该予以保护。所以具体这个公开标准是什么,我觉得最高法应该出台一个明确的规则。

三是后续最高法维权。

我觉得这个挺有趣,最高法说了两个手段,一个是要约谈相关商业机构,这个我很好奇要约谈谁,天XX、企XX、北XXX他们几个是不是在这个名单上;另外最高法还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裁非法行为,这个可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的事情了。

但是我觉得很有趣的是,如果有一个被执法对象不满意,他走行政复议不成,是不是要走行政诉讼?那如果诉讼的利益相关方是最高法,是不是全国法院都得回避?法官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利害关系人啊,这好玩我还没见过,反正看热闹不嫌……当然也是为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企业这边别含糊啊,我倒要看看什么样。

至于这个裁判文书库也有三点值得关注。

首先需要说明一个误解,这个库不会是像裁判文书网那样的海量数据库,大家看一下这里征集的标准,参考示范作用相同的案例,入库数量一般不超过2件,有新的案例还要替换掉之前的案例,所以这个案例库容量不会很大,就是个样板库,最高法征集了仨月就征集到2000个案例,我估计向社会征集完了也不会太多,能不能过万都不好说,这不会是裁判文书网的缩减版,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第二是最高法说案例库建成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我觉得这是一个重大变化,以前我们说有类案检索机制,但是没说必须查询,是规定了几类情况要做类案检索,现在这个裁判文书库是必须查阅,那么这个参考的要求是否也是必须的?法官如果认为我这个案子跟文书库里的案例不一样,我不参考这个案例,这是否涉及程序违法?如果只是查阅但是不用参考,那查阅会不会成为走过场?后续这个文书库真运转起来,其实我觉得很值得关注,会不会有律师拿个案例作为自己的依据,法院说你这个案例我不参考,那这是法官自由裁量的部分还是说上级法院来判定?

第三也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问题,这个裁判文书库到底公开到一个什么程度,现在最高法说的是案例库建成后,当然要向包括专家学者、律师、当事人等在内的社会公众开放,那我是不是算在等里?后续咱们看看是个什么情况。

最后我想说除开最高法自己的维权问题,有些自媒体和大V也应该检视一下自己的做法,比如之前我们提到的某位法学界老师,发微博说裁判文书网要转成内部查阅的数据库,这个说法似乎跟最高法的通报对不上吧?我知道您挺有情怀的,但是您这个情怀是不是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

还有那个美国土木工程的博士,您说裁判文书网要下线,这个说法从哪能看出来的?不过这个文章我现在找不到了,不知道是不是删了,但是我刚刚还刷到有自媒体声称明年裁判文书网就不能查看了。

所以我也很好奇后续平台会不会对这个问题做处理,包括有些大v会不会被认定为造谣传谣。

不过有趣的是之前我发文章其实就解释了一些误解,结果我的文章在一些平台是不过审的。按说我这个表达其实算是克制的了,有的网友还老嫌我替官方说话,觉得我是给最高法洗地呢,其实某些人觉得我替官方洗地的话,在某些平台眼里反而是很敏感的,不知道会不会让你们开心一点。

这里也想跟网友们说一句,有些话其实我不好直说,但是你如果仔细看我那篇文章,我自认该点到的地方其实都点到了,连庭审直播我都点了,我做媒体出身,是很清楚有些问题可能会触及到一些人的敏感神经,一方面我有些事情既然没有明确的结论,靠猜测和推断去抨击,不是我写文章的风格,舆论监督不是只有金刚怒目这一个面孔的,希望大家理解。

以上就是我对最高法辟谣裁判文书网下线传言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您可以关注我的账号“老梁不郁闷”,我会继续分享更多关于新闻和法律的观点,谢谢大家。#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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