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性质的案件发判决书的时间是不同的。
1.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1)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出具判决书。
(2)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受理后20日内审结,出具判决书。
(3)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出具判决书。
2.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
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出具判决书。
另外,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的,可以延长6个月。
3.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
(1)公诉案件,法院受理后2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出具判决书。
(2)自诉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法院受理后2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若被告人没有羁押,法院受理后6个月内宣判。
另外,公诉案件,法院改变管辖的、检察院补充侦查等,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当庭审判
(1)民事案件
当庭审判的,法院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发给书面判决书)。
(2)刑事案件
当庭审判的,法院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送达判决书。
(3)行政案件
当庭审判的,法院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