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30日)江苏省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镇江的企业信用修复“镇江经验”获得好评。
在江苏省法院发布的2021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中,扬中法院审理的“江苏海纳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因加强府院联动、修复企业修复、帮助恢复经营等特色做法入选。
“在海纳公司案中,虽然海纳公司被裁定重整,但受破产重整负面效应外溢影响,在司法、银行、税务、市场等方面信用等级降低,对企业恢复经营、重新融入市场造成较大障碍。”扬中法院院长朱晓军介绍,“深厚的企业底蕴和良好的发展潜能让我们感到让海纳公司重焕生机责任重大,我们将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同步纳入重整重点工作议程,确保企业平稳健康运行。”
扬中法院积极协调涉海纳公司案件的各级、各地法院,屏蔽海纳公司司法信用惩戒信息,协调扬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海纳公司重新开立基本账户保障企业资金正常使用,及时为海纳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等帮助企业恢复市场交易信用。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海纳公司重整计划已于2021年12月24日执行完毕。目前,海纳公司恢复市场交易信用轻装上阵,生产经营重新步入正轨。
在失信修复工作中,镇江全市法院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个性化修复方案,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被纳失企业,经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后办理退出;对已注销、吊销营业执照,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作出退出决定;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继续进行信用惩戒。镇江全市法院于2021年10月底全部完成对企业财产的2轮网络查控,同时通过乡镇、街道对所有停产停业企业完成了3轮企业财产信息线下核查,以无财产可供执行方式和以“执转破”方式退出失信企业2130家。
“我们公司主要靠投标、中标后承揽工程业务,受疫情影响企业生存压力巨大。”江苏某民营建筑企业负责人在信用修复申请中反映该公司对信用修复的迫切需要,其中提到,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公司不仅丧失了投标的资格,也被银行系统停止授信,面临倒闭困境。
据了解,江苏某市政公路工程公司欠中国银行润州支行借款本息及诉讼费用共计1300余万元,该民营建筑企业对上述债务提供了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京口法院收到信用修复申请后第一时间核实了相关情况。鉴于被执行人江苏某民营建筑企业属担保人,京口法院主动协调,约谈双方当事人调解,在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的基础上,决定屏蔽被执行人江苏某民营建筑企业的失信名单,重振“诚而不幸”企业发展生机。
“为确保完成企业信用修复攻坚任务,我们挑选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镇江中院副院长鲁宽介绍,专班就4257家失信企业开展排查摸底,经核实,涉及案件19538件。为从源头上防范失信行为发生,镇江法院建立“一督促三预告”机制,对于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镇江全市法院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及时向其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引导激励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行动开展以来,镇江全市法院发布的失信企业名单数量同比降低了62.1%。
(来源: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柳放 编辑/徐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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