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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包括贷款吗(信用修复过程中的信用修复内容为)信用修复的标准和流程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访问: 164 发布时间: 2024-02-17 23:47:13

近年来,镇江法院聚焦产业强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发挥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3件信用修复和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一起来看——

案例一

“企业分类处置+府院联动+信用修复”护航企业持续发展

【基本案情】

自2014年起,某机械公司因经营不善,厂房被抵押,陆续与多个债权人产生债务纠纷,被诉至法院,共涉及执行案件42件,涉案金额逾1亿元,案件执行标的金额自几万至几千万不等,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丹阳法院在失信企业排查时发现机械公司目前正常经营运转,从事铸造行业,具有环评资质,并在与集团公司的案件中按时履行和解协议,偿还了部分债务。丹阳法院线下初步调查后,借助属地政府深度摸底调查结果,确认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技术基础、管理团队和市场,具有较强的造血功能。且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机械公司表现出较强的自救意愿和偿债意识。经现场调研后,机械公司被确定为重点帮扶对象。丹阳法院协同联动丹阳市经济发展局、与属地镇政府齐发力,积极组织机械公司与各方债权人进一步协调沟通,促成和解解决。经法院执行,机械公司涉及的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13件,执行完毕案件标的金额合计为4524268元。达成和解的案件,机械公司均在按期履行义务。

因机械公司配合执行,展现了良好的信用度,各个债权人纷纷同意并申请法院屏蔽机械公司失信人员名单信息。丹阳法院依法及时对机械公司屏蔽失信信息,完成信用修复,为机械公司信用“松绑”,促进其进一步发展经营,最大限度保障各个债权人和被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

【执行要旨】

丹阳法院贯彻落实被执行企业分类处置执行,对企业被执行人有效甄别,精准分类,并借力“府院联动”机制,对守法诚信的企业被执行人积极、重点帮扶,通过企业信用修复有效缓解机械公司的困境,化解纠纷解决的矛盾点。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丹阳法院坚持严格执法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实现失信惩戒与帮扶、信用修复齐头并进,积极推进实施“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有效帮助企业被执行人,特别是造血功能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退出失信,帮助企业恢复正常运营,并激励企业积极主动履行债务,切实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社会信用软实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典型意义】

对于企业而言,诚信是金。企业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在企业日常经营、贷款融资、投资及享受政府政策扶持和补贴等各方面处处受到限制,难以再顺利融资或者申请补贴。在此情况下,企业难以通过融资尽快盘活经营,更难以尽快偿还债务,使得纠纷解决陷入恶性循环。因此,规范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依法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保护和信用修复措施,对保证执行程序的公正性、促进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二

灵活适用执行措施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基本案情】

2022年某房产开发公司成为20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句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多为监管户且公司资金流较少,现有的少量资金不足以解决法院所有执行案件,强制执行可能会造成公司无法运行。句容法院建议其可自行变卖部分房产渡难关,但其负责人称如果大幅降价可解一时困难,但会造成业主维权、后期销售困难等更大矛盾。

句容法院经研判后提出通过司法拍卖形式变现部分资产解决矛盾,并由该房地产公司在剩余尾楼中自行挑选房产供法院司法拍卖。句容法院在该房产上拍后,加大对拍品的宣传力度,以“开发商一手房”为宣传点,通过抖音、淘宝等平台,走进小区和被拍卖房屋进行直播,突出体现该新小区外部绿化环境优美以及房屋内部精装修质量良好,引来21.4万人围观,经过45轮竞价,最终拍卖物溢价118.2%成交。后该20个申请执行人收到全部案款,所有执行案件圆满结束。

【执行要旨】

在疫情及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大环境下,房产企业运营艰难,公司的流动资金暂时出现困难,强制执行可能影响公司现金流,加剧公司经营困难。句容法院立足实际,通过加大司法拍卖宣传力度,使拍卖物溢价成交,既保证申请执行人足额实现胜诉权益,又避免适用强制措施给被执行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典型意义】

句容法院全盘考虑社会效果,从护航企业发展、保障民生维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多角度出发,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灵活创新运用执行措施,采用双赢的方式化解矛盾,既保障申请人权益,又使被执行人成功渡过难关,充分彰显了执行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例三

落实善意文明执行 助力企业摆脱困境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某保险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扬中法院判决被告某某置业公司给付某保险公司赔偿款140030元、公估费3325元。

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货品运输受阻,货款迟迟无法到账,无力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至被执行人公司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调查后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扬中法院依法准备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纳失限高措施,并对其下达预纳失、预限高的通知书。在多次沟通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该企业处于困难时期,若被纳入失信,将会有老客户不断流失,新项目也将难接难做,再无法竞标接单,公司可能撑不到2022年年底。

经扬中法院综合研判,该企业主营业务为工程电气研发,受疫情影响近几年亏损严重,因该案初次成为被执行人。此外,即使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该企业多年来一直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执行立案后主动申报了资产,由良好的信用基础。如果可以暂缓对企业采取纳失措施,该公司可以继续参加项目招投标,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保留希望。

扬中法院执行干警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在阐明利害后,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暂时不采取失信限高措施,帮助该企业渡过难关。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一定抓住机会,努力扭转资金现状,货款一到就会立刻给付案款。

2022年底,被执行企业资金回笼后,主动联系扬中法院询问支付方式。经与申请人协商,被执行企业将全部案款146009元一次性汇至申请人账户,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本案执结。

【执行要旨】

面对未有不良记录的被执行企业,扬中法院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暂缓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失信限高措施,让该企业继续参加项目招投标,最终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

【典型意义】

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前提下,法院适时采取灵活的执行方式,对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秉持“保障经营、善意执行”“放水养鱼”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本案中,扬中法院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在综合研判被执行企业发展潜力和履行意愿的基础上,加强协调,给被执行企业履行宽限期,为企业渡过疫情引发的经营困境,赢得了“一线生机”,再次“展翅高飞”,较好展现法院暖企护企、服务大局的良好形象。

编 辑:王 天

校 对:常文金

原标题:《镇江法院信用修复和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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