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东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
“感谢法院修复我的信用,让我在新工作岗位上大展拳脚,挣更多的钱,我保证在每个月10号按时把执行款转到执行局账户上,绝不失信。”巴东法院向张某送达了《信用修复证明》后,张某感谢道。
案情经过
张某系七个涉劳务工资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标的9.8万余元,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嫌拒执罪被巴东法院挂网追逃。到案后,张某积极想办法与多案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每个月支付5000元。
如约履行一段时间后,巴东法院收到了张某申请书,表明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限制了其在日常工作的行为,不便开展其他业务,申请解除对其失信、限制高消费措施。巴东法院经审查认为,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按照其订立的承诺分期逐月偿还,截止申请之日,所涉七件案件下欠金额总计仅剩19000余元。其履行行为积极,履行态度良好,减轻了司法执行压力,可以对其开具信用修复证明,以兹鼓励。巴东法院遂对其开具信用修复证明,解除了对其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虽被执行人张某在本院上述案件尚未全部履行完毕,但张某正在积极履行义务,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因上述案件再对张某予以信用惩戒。”巴东法院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上写道。
巴东法院严格落实遵守上级法院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的相关要求,秉持依法公正、程序正当、罚责相当、守信激励的原则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巴东法院已发出失信预警通知20余份,对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巴东法院
编辑:向 璐
审核:杜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