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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什么最火?
当然是《流浪地球》!
尤其是其中反复出现的人工语音
——
北京第三区交通委提醒您
注意安全驾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在多个场景反复出现
导致段子横飞
有这个
▼▼▼
还有被苏州交警蜀黍
巧妙运用到苏州大街小巷的交通提醒!
甚至还被《流浪地球》导游郭帆“翻了牌”!
▼▼▼
什么?
你还嫌这些梗不够高级?
那小编可要放大招啦~
各位小主,默默念…默默念…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自身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信用修复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修复标准以及修复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下面让我们直接进入重点吧!看看如何进行信用修复吧!
三问三答,简单明了
一定要记牢!
01Q:哪些市场主体可以进行信用修复?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信息,按本《意见》进行修复。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外的政府部门认定的市场主体失信信息的修复,由认定的部门负责。
02Q:信用修复的条件有哪些?
A:市场主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一)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期已届满一年。
(二)已对失信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完成整改,该失信违法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
(三)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失信违法行为。
03Q:信用修复需要哪些材料?
A:符合可以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市场主体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表,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失信违法行为纠正情况、履行责任义务的证明材料。
然后,戳下图…
BUT…
失信市场主体在信用修复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我们将作出撤销信用修复决定,并且自撤销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再受理其修复申请。
失信市场主体在获准信用修复后,不履行信用承诺,再次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自再次发生失信违法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再受理其修复申请。
小编认为
能让大家印象深刻就是最好的宣传方式
让我们在蹭热点的同时
诚信经营
远离“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
最后
请跟着小编在心中默念...
来源:苏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