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老人推倒摩托车”一案宣判一个月后,当事车主陈先生终于即将拿到他的摩托车维修款。
陈先生称,一审判决下来后,被告在10日之内并未向其支付相应款项,于是在4月23日,他正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院回复已立案。
“3月28日法院送达了电子判决文书,15日内被告没有上诉,所以判决书于4月13日正式生效,判决是10日之内向我支付。第11天的时候,被告拒不履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就向法院提出了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 受访者供图
4月28日,陈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今天早上10点其去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法局进行了审理,被执行人依旧没有到庭,摩托车维修款法院于25日划扣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4635.24元,26日划扣了12068.76元,共计16704元,因马上就是“五一”假期,会在节后3个工作日左右到账,诉讼费108元浦东法院已于4月23日退回。
面对这一结果,陈先生说:“10个月,我终于解脱了,这证明了我的坚持是正确的,我的努力是有意义的。以后我想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去,今后也会用自己的经历和经验去帮助类似案件的受害者。”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历经近9个月时间,“老人推倒摩托车”一案于3月24日下午2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红星新闻记者从车主陈先生处获悉,被告即老人的遗产继承人并未出席庭审。法官当庭宣判,被告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日内在继承老人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16704元。
红星新闻记者 李毅达 任江波
编辑 何先锋 责任编辑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