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作出的结论。其形式为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民事判决书。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应当履行。逾期不履行,依法定程序强制执行。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民事裁定为其一般形式,特殊情况可采口头形式。
两者不同为:
1、适用的事项不同。民事判决解决实体法律关系,民事裁定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
2、作出的法律依据存在不同。民事判决最要依据实体法作出,且在审理终结后作出;民事裁定依据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符合法定情形,可在诉前作出
3、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民事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从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准许上诉。民事裁定对不予受理,对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从送达之起十日内准许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