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被执行人:
时光匆匆,回家过年的人脚步也匆匆,你是否还抱着侥幸的心理把本应付给别人的钱揣在手中?你的行为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挑战国家司法权威。无论你现在身处何地,希望你能停下片刻,认真阅读此信,深思熟虑并尽快做出正确、理智的选择。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将面临以下后果:
一、负债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你将按照逾期时间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增加,还要承担申请执行费等费用,还款成本大大加重。
二、消费受限。首先,你将无法购买机票、高铁票及软卧票,严重影响你出行办事的效率;其次,你无法住星级宾馆,更不能购买不动产或新建、装修房屋;最后,旅游和度假将彻底与你无缘,甚至连子女也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三、事业受阻。你将无法办理银行信用卡或贷款,甚至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因失信记录而严重受到阻碍。
四、信誉受损。你的失信行为将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各种平台向社会发布,比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执行法院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曝光等。
除此之外,法院和公安机关建立的联动机制,将使你无处藏身,一旦获悉你的线索踪迹,将会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擅自转移、隐藏、变卖、毁损被执行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或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执行的,除拘留、罚款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确因一时经济困难无法给付,也请你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或到法院说明缘由,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争取对方给予宽限时间。法律无情人有情,只要你主动联系法院,主动协商解决,一切都会不一样。如你已自行履行完毕或与申请人自行和解,请尽快联系申请人到法院办理相关结案手续,以便我们及时处置,避免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给你造成不便。
在此,特别提醒那些妄图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算清“经济账”“名誉账”“感情账”“前途账”,不要再东躲西藏,积极履行义务。对那些仍执迷不悟、心存侥幸、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郑重警告: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严惩不贷!以上“苦口良药”,既是“忠告”,更是“诤言”,望好自为之!
春节是万家团圆、幸福快乐的重要节日,元江法院提醒各位被执行人,生效判决不是儿戏,司法权威不容挑衅。请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积极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切莫心存侥幸,让年关变“难关”。
元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2月8日
原标题:《致被执行人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