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奔流新闻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近日,江秋莲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山东高院驳回刘暖曦的再审申请。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判决刘暖曦应对江歌被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刘暖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2023年6月1日,江秋莲表示,刘暖曦侵犯江歌生命权赔偿款已经全部到位,包括诉讼费滞纳金和执行费在内,共计69.6万元赔偿款。之后江秋莲向即墨区曙光公益志愿者协会捐赠全部赔偿款。
终审判决后,刘暖曦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山东高院经审查认定,刘暖曦对江歌负有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其对江歌遇害存在过错,其行为与江歌所受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原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刘暖曦的再审事由不成立,应予驳回。
江秋莲称,在2022年2月16日的二审庭审中,刘暖曦把所有责任推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江歌,诽谤江歌骗取陈世峰十万日元,煽动网暴者无休止地诽谤江歌。
“说实话,收到这份裁定书,我没有高兴,一是我深信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经过多位资深专业法官的严谨审理过程做出的判决,再审结果在我的意料之中。二是因为这份裁定书的前半部分内容全部是刘暖曦对江歌的侮辱诽谤,看到这份裁定书,我依然心绪难平。”江秋莲说,这些年她遭受了很多网暴,截至目前,她起诉网络暴力的案件,已经有三份刑事判决书,还有四个刑事自诉已经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她会继续运用法律武器,让网暴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张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