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依照规定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以上行为。如有上述行为以及有财产而不履行,一经查实,将依法处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
2022年7月30日
1.被执行人任学昌,男,1971年8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108020513,住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王升公村。
徐全新与任学昌、孙改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95000元。
2.被执行人孙改成,女,1967年3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670322054X,住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王升公村。
徐全新与任学昌、孙改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95000元。
3.被执行人杜佃强,男,1981年4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8104065313,住莘县徐庄镇后店村。
邹遵泽与杜佃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1085元。
4.被执行人付照峰,男,1975年5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505046012,住莘县妹冢镇西付庄村。
张凤先与付照峰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6471.23元。
5.被执行人程利峰,男,1978年2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80206273X,住莘县董杜庄镇程营村。
程利峰罚金纠纷一案,标的额25000元。
6.被执行人尹豪杰,男,1990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9001013331,住山东莘县王奉镇尹庄村。
尹华勇与尹豪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20000元。
7.被执行人吴广景,男,1992年6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9206146031,住莘县妹冢镇吴庄村437号。
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广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9172.88元及利息。
8.被执行人王文会,男,1982年3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8203054230,住莘县魏庄镇魏庄村0321-1号。
莘县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文会、王陈静、王存芳、王文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2460元及利息。
9.被执行人王陈静,男,1985年4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8504184218,住莘县魏庄镇魏庄村0720-1号。
莘县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文会、王陈静、王存芳、王文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2460元及利息。
10.被执行人王存芳,女,1977年2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702141625,住莘县魏庄镇魏庄村0321号。
莘县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文会、王陈静、王存芳、王文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2460元及利息。
11.被执行人王文坐,男,1991年7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9107154212,住莘县魏庄镇魏庄村3-2号。
莘县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文会、王陈静、王存芳、王文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2460元及利息。
12.被执行人尚登印,男,1982年2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619820202301X,住冠县定远寨镇阎营村194号。
聊城市悦达物流有限公司与尚登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82457元。
13.被执行人王振阳,男,1995年11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9511183314,住莘县王奉镇北王奉镇村2组070号。
张广岭、张广海、张广迎、张燕珍、张爱珍与王振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55903元。
14.被执行人梁怀刚,男,1980年2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8002236038,住莘县妹冢镇东妹冢村。
李财存与梁怀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3800元。
15.被执行人陈记广,男,1974年4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404158058,住莘县古城镇丁庄村。
王士强与陈记广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48400元。
16.被执行人张维连,男,1989年07月0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8907090830,住莘县莘亭街道办事处前大里庄村。
张登峰与张维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30000元。
17.被执行人张公兆,男,1974年10月0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41005399X,住莘县大王寨镇余庄村。
张宪民与张公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241003.7元。
18.被执行人武振华,男,1972年10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210152950,住莘县张鲁镇韩庄。
韩麦焕与武振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15000元。
19.被执行人位洪莲,女,1985年05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1522198505164227,住莘县魏庄镇东王庄。
葛序锐与位洪莲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220000元。来源|莘县人民法院
20.被执行人董现国,男,1979年9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3197909025330,住莘县徐庄镇仁义村。
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庄支行与董现国、万静征、武成华、景先亮、董现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60000元。
来源|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