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升达:收到原实际控制人刑事判决书】ST升达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2)川01刑初120号】。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被告人江昌政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犯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
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0万元。2、被告人江山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3、被告人江昌浩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