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一家市场主体的名片,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则是这张名片上的污点,会对市场主体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帮助市场主体回归经营正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简称“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利用“网上办”形式,提供便利化服务,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修复,帮助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消除因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带来的信用方面负面影响。
如何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
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修复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步: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入蓝色版(或金色版点击右上端“地方频道”)。
(网址:http://gsxt.amr.jiangxi.gov.cn/)
第二步:输入企业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任选一个),点击查询。
第三步:进入市场主体专属页面,点击右侧“信用修复”按钮。
第四步: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账户登录,没有账户的注册账号后再登录。
第五步:登录账户进入界面后,在“行政处罚”栏目右上角,点击信用修复。
第六步:进入修复界面后,下载“江西省失信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表”、“信用承诺书”,填写表格内容盖章交至处罚机关,处罚机关收件并签署信用修复意见、落款时间后加盖公章。
第七步:扫描或满框清晰拍照《市场主体失信记录信用修复申请表》《信用修复承诺书》和缴纳罚款凭证及佐证材料等3项资料,通过信用修复账户、密码登录,对应上传。
第八步:上传成功后,对符合规定的,按流程实施信用修复,在5个工作日内重塑市场主体信用。
答疑解惑:
1.信用修复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92)、《江西省失信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办法》(赣市监明电〔2019〕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等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部门文件、地方文件的法效顺序,从其规定。
2.信用修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
答:按行政处罚机关分为两类:市场监管部门、其他部门。
(1)市场监管部门
公示系统(江西)公示的行政处罚:
(一)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适用“较低数额罚款”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市监规〔2022〕2号文件规定“‘较低数额罚款’的标准明确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个月,停止公示。
(二)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2)其他部门
公示系统(江西)公示的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失信行为自结束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
·归集单位操作错误;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数据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原因被撤销或者确认违法;
·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金融安全等严重失信行为公示期满三年,其他行政处罚满1年的;
·其他需要进行信用修复的情形。
·法律法规或国家部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市场主体失信不进行信用修复,会有什么影响?
失信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金融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一系列工作中都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市场主体信誉受损,作为失信当事人,也将被成为联合惩戒对象,使得“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省局信用监管处 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