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官司,从起诉开始,最终的结果可能会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判决,一种是调解,最后一种是裁定。那么三者有什么不同呢?
第一,判决,对应的是判决书。一个案件,正常情况下,没有调解,也没有撤诉等其他特殊情况,在法院查清事实后,法院就会对案件作出判决,以判决书的形式发送给当事人。判决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调解,对应的是调解书。调解是者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组织下,自愿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调解书生效后,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裁定,对应的是裁定书。裁定是一种法律文书的形式,作为结案方式包含了撤诉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等。具体来说,如果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经过法院准许后,法院会出具一份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即宣告结束,其法律后果等于原告没有起诉的状态。另外如果法院审查发现,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或者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法院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其法律后果亦等于没有起诉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