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都属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具体而言: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和认定的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判决书和调解书主要解决实体法律关系的问题。二者有以下区别:
1、是否基于当事人意愿。调解书是基于当事人自愿,但判决书不是基于当事人自愿。
2、格式和内容不同。调解书通常比较简单,不会对案件事实做出详细的查明和分析,相当于当事人双方新签订的一份协议。判决书的格式比较固定、严谨,要求对案件的事实、原告的诉求和理由、被告的答辩和理由进行充分的查明和论证,是否采信基于法官的裁量权。
3、执行效力和效果不同。调解书和判决书虽都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这里不包括调解书。
4、生效时间不同。调解书一经双方签字就已经生效,而判决书是自收到之日起有15天的上诉期,无上诉才生效,二审判决书拿到后立即生效。
判决书和调解书的不同以上只是一部分知识,除此之外,还有送达方式、是否公开等内容,这里不再详述。
最后,说一下裁定书,主要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如民事案件的不予受理、管辖异议、驳回起诉、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中止或终结执行等。判决书的笔误也可以用裁定进行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