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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烂尾了?网友分析对吗 判决书被下架意味着什么原因判决书能在网上查吗

访问: 197 发布时间: 2024-02-19 03:11:25

编者按:曾有律师撰文称,近期代理的一起案件,自己提供了裁判文书网上找到的裁判案例主张类案裁判标准适用,可对方代理人指出,自己提供参考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查询不到。律师不信,明明自己刚从文书网上复制的,怎么就没有了呢?经再次查验证实,发现确实已经查询不到。

学了7年法,突然裁判文书不公开了。

公开的裁判文书一般会被法学生用来当作写作的案例、案例研习研究的对象以及律师们研究类案判决思路的工具,从我学法开始文书就是公开的,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常态或者是默认的常识。

今年8月突然各地的法院开始要求判决文书原则上不公开不上网,之前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等也大量下架,小道消息说是要建立公检法系统的内网。

大众猜测不公开的一些原因:

1. 现在法院做不到同案同判,公开会让大家看到很多同案不同判的案例,不利于司法公正性的树立。

2. 最高法不把判决书上网作为业绩考核标准,各法院自然不愿做无用功。

3. 爬虫把裁判文书网系统弄崩溃了。

4. 裁判文书上网影响一些“有案底”、有纠纷的当事人就业、贷款等,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闹事,不利于社会安定。

5. 会被外面的间谍借此来分析我国的经济状况、社会状况。

......还有很多,想找理由的话,理由可以是千万条。

影响来说呢:

对于法院,肯定是更好了,工作量少了,追责的风险小了,对业务能力的质疑少了,公众监督少了。

对于科班出身的专业律师呢,肯定也是好了,科班律师专业能力强,在少了同类型的判决文书研究后,也能借助本身的专业能力深挖个案,达到好的效果。

对于特别有渠道、有资源的小地方律师也是好的,毕竟不公开之后,法官的判决思路都是独家的,他们有机会提前知道法官的判决倾向。

唯一不好的就是那些半路出家的、非科班律师,以及不专业,刑民行政各种类型案子都接的律师,这种律师通常很大的助力就是通过裁判文书学习相关类案的辩护思路,以及审判思路,不公开判决文书之后这部分律师路被堵死了一部分。

哦还有像我这样的法学生,以后案例研习的课都没法上了,没案例给你研究嘿嘿,只有典型案例嘿嘿。论文也不用做实证研究了,嘿嘿没有案例参考。嘿嘿论文就靠理论知识,有种“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类似的荒谬感。(以上文章转自:法律人生路、小红书)

烟语君语:一提到裁判文书网的公开问题,就如鲠在咽,不吐不快。裁判文书的公开,是审判过程有些案件可以不予公开,但裁判结果应该一律公开的法律明文规定。裁判文书网的建设及其公示裁判文书的决心和力度,是司法工作近些年可谓最巨大的司法进步。

尽管裁判文书网的建设,从一开始运行就受到一些非议和阻力,但只要有点明眼力的人都会知道,其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督促和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裁判文书网公开数量的越来越少,其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法律人乃至社会大众陷入了对于司法裁判标准莫衷一是的地步,让司法诉讼充满了不确定性。根据报道,司法机关正在启动“研究部署案例统筹管理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发挥这些案例在指导司法审判、统一法律适用、加强法治宣传、推动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作用。

有网友撰文认为,中国裁判文书网与法院案例库,不应当是存一废一的只能二选一的关系:前者承载的是司法公开、司法民主,而后者却是一种专业指引的作用,司法案例库更应该是所有裁判文书网的指导版,而不应该是替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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