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曾有律师撰文称,近期代理的一起案件,自己提供了裁判文书网上找到的裁判案例主张类案裁判标准适用,可对方代理人指出,自己提供参考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查询不到。律师不信,明明自己刚从文书网上复制的,怎么就没有了呢?经再次查验证实,发现确实已经查询不到。
学了7年法,突然裁判文书不公开了。
公开的裁判文书一般会被法学生用来当作写作的案例、案例研习研究的对象以及律师们研究类案判决思路的工具,从我学法开始文书就是公开的,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常态或者是默认的常识。
今年8月突然各地的法院开始要求判决文书原则上不公开不上网,之前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等也大量下架,从此以后生效判决就不公开于大众了,小道消息说是要建立公检法系统的内网。
以税务案件为例
注:数据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条件:行政案件+税务行政管理,查询时间:2023年6月5日。
注:2016年-2021年税务行政诉讼实际案件数量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系统行政应诉案件数量 。2022年数据来自《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情况报告》。以上数据转自德恒研究报告。
近两年公开的税务行政案件裁判文书越来越少,2022年仅在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公开了全年唯一一起税务行政案件,避免全年无税务行政案件裁判文书公布的尴尬局面。2023年截至9月19日,无一起税务行政案件公开。近两年不仅公开数量锐减,以前年度公布的文书也有部分被删减。
大众猜测不公开的一些原因:
1. 现在法院做不到同案同判,公开会让大家看到很多同案不同判的案例,不利于司法公正性的树立。
2. 最高法不把判决书上网作为业绩考核标准,各法院自然不愿做无用功。
3. 爬虫把裁判文书网系统弄崩溃了。
4. 裁判文书上网影响一些“有案底”、有纠纷的当事人就业、贷款等,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闹事,不利于社会安定。
5. 会被外面的间谍借此来分析我国的经济状况、社会状况。
6.7.8.9.还有很多说法就不一一列举了。
影响来说呢:
!对于法院,肯定是更好了,工作量少了,追责的风险小了,对业务能力的质疑少了,公众监督少了。
!对于科班出身的专业律师呢,肯定也是好了,科班律师专业能力强,在少了同类型的判决文书研究后,也能借助本身的专业能力深挖个案,达到好的效果。
!对于特别有渠道、有资源的小地方律师也是好的,毕竟不公开之后,法官的判决思路都是独家的,他们有机会提前知道法官的判决倾向。
!唯一不好的就是那些半路出家的、非科班律师,以及不专业,刑民行政各种类型案子都接的律师,这种律师没有一个方向的案子有特别深入的研究,一般是接到什么案子,才开始研究什么方向的法律,通常很大的助力就是通过裁判文书学习相关类案的辩护思路,以及审判思路,不公开判决文书之后这部分律师路被堵死了一部分。
!王泽鉴老师曾经说过 「案例是学习法律的根本」,读案例是法律人的日课。每一个经典的案例,都是一场顶级高手的实战教学。在这些案例中,你能看到:顶尖的法官是如何解释、运用法律,来解决复杂的现实问题的;一流的律师,是如何设计自己的诉讼战略,保持专业的同时,还能衡平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智慧的。法官、律师、法务,法律人每天要解决的,都是实际的问题,所以法律人要提高实战能力,就应该向解决问题的高手学习。每天找一个案例,抽丝剥茧,细细分析,学思维方法,看论证逻辑,揣摩研习,很有必要。要从案例事实寻找法律规范,从法律规范来认定案例事实。只有在案例研习之中才能学习、培养这样的法律能力。
后话:司法公开是评判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准,是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来源:法律人生路、小红书本文由网络综合整理发布,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