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2024年2月7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郏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郏县发投”)于2024年1月18日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4,298.13万元。该案件系郏县发投向郏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租赁贷款担保,因郏县城投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融资租赁款项被执行。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此案件的进展及当地政府对郏县发投的债务化解安排,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0 郏县产投债/20郏产投”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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