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地方结婚之前,都是需要给彩礼的,而彩礼并不是法律所中要求的,那么,在达到退还彩礼的情况的话,女方没钱没财产,这种要如何处理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判决退还彩礼女方没钱没财产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在判决书生效后女方若不主动返还,男方可以在判决书生效二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女方拒绝法院的执行,法院有权将其处以拘留、罚款,并可以查封其银行账户,可以拍卖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彩礼钱算个人财产吗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夫妻双方无特殊约定的,彩礼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由双方家庭占有的,则属于女方家庭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法院判决对方还彩礼给男方,但是女方又没有钱,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是需要中止执行。也就是说,等对方有钱的时候再开庭审理,或者是明知对方有钱就是不给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的话,欢迎到本公众号后台联系在线律师,再进行相关的服务。
来源/离婚婚姻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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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院判决退还彩礼,女方没钱、没财产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