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对案子作出了判决的,应向当事人出具刑事案件判决书,那么,刑事案件判决书是否送达被害人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张捻帏通过网络搜集整理了刑事诉讼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针对您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是否能拿到判决书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话,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作出判决的时候会给受害人这边一份判决书原件。但是受害人如果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该案件就是纯粹的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向法院诉讼进行,加害人为被告人,受害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肯定拿不到判决书原件,但是可以联系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些还可以经过承办法官同意,调取一份判决书复印件给受害人,但是这个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只是部分地方的做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A“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
二、公诉案件会给受害人判决书么 ?公诉案件受害人如果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法院是不会给受害人送达刑事判决书的。
三、刑事判决书怎么送达 ?刑事判决书送达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最普遍的方式,一般就是当面送给当事人,由其签收了就可以了。有些时候法院送达文书时,当事人并不在家里的,也可以直接交给其一起住着的成年家属签收,这种情况下同样具有效力。 但是,在一些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家的,就不能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都有利害关系。 另外,签收文书的必须是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的一般是不允许的。
(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法院在送达文书时,对方不肯接收的,送达人会采用让见证人见证、拍照记录等方式确定送达。
(三)委托送达。如果直接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由于地域问题,直接送达文书至当事人手中确已困难的,就会采用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方式。 受委托的法院送达文书时,会出具相应的委托函。
(四)邮寄送达。当事人住所离法院路途较远,人民法院会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政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 5.转交送达。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以上就是张捻帏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案件判决书是否送达被害人的相关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刑事案件判决书应当送达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