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青山湖区法院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旦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仅处处受限
还会在信用系统上留下曾经失信的记录
我还钱还不行吗?请帮我消除这个信用污点吧!可千万别影响我今后的工作、生活啊!
别急,法院有信用修复证明
终于卸下了我们公司的“包袱”,可以走出困境,重新出发了!
拿到青山湖区法院开出的《信用修复证明书》后,安徽某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赵某精神振奋。
此前,安徽某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涉及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被江西新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合同欠款96万余元。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安徽某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在2021年6月底前付清全部欠款。
因安徽某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迟迟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2022年初,江西新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向青山湖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安徽某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欠剩余款项共计15万余元。
经审查,法院依法将安徽某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后,安徽某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积极与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
兄弟,我真的愿意尽我所能筹款还钱!
好吧,既然你有这个诚意,我也可以做出一些让步。
考虑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的诚意态度,以及企业目前面临的困境,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多角度调解,希望能够给企业喘息的机会。经过不懈努力,案件最终成功调解。被执行人支付15万余元执行款后,申请人作出让步,放弃了其他款项,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后,青山湖区法院及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一切执行措施。为避免联合惩戒单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被执行人在信用修复后仍受到相关限制,青山湖区法院向安徽某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有了这份证明,企业可以正常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等活动,帮助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卸下“包袱”,重新出发。
这是青山湖区法院发出的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也是该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创新举措。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原则,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综合运用信用修复、教育督促、“执转破”、失信约束等措施,用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推动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文 | 王经毅
编辑 | 院新媒体团队
原标题:《助力双“一号工程” | 助企“重生”,青山湖区法院开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书》》